2018年3月30日,经过北交所的精心运作,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或融资方)增资项目顺利完成,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成为最终投资方,募集资金117.4628亿元,增值金额23.34亿元,溢价率达到9.31%。在这一案例中,北交所积极发挥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深度参与企业增资的关键环节,不断细化业务流程,完善业务档案,为企业规范、高效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支持。

  一、项目背景

  三峡新能源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0.5143亿元。三峡新能源前身是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200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三峡集团;2010年6月,更名为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2015年6月,正式改制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峡新能源承载着发展三峡集团第二主业——新能源业务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三峡新能源大力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积极开发海上风电,稳健发展中小水电业务,探索推进光热发电,密切跟踪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进展和利用。同时,三峡新能源投资与新能源业务关联度高、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风机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基本形成风电、太阳能、中小水电、装备制造业四大板块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截至2017年6月底,三峡新能源业务已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投产及在建的风电、太阳能以及中小水电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800万千瓦,资产总额超过600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同时根据优化治理结构、补充发展资金、谋求业务协同、实现上市目标的实际需求,经三峡集团审批,2017年9月27日,三峡新能源通过北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公告信息主要包括:拟引进投资者不超过10家;增资完成后,原股东三峡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70%、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0%;拟募集资金总额将通过择优选择的方式进行确定。

  二、项目操作

  (一)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增资效果

  为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公信力,北交所积极延伸服务链条,在增资信息公告发布之前,即与三峡集团、三峡新能源及其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三峡资产管理公司主动对接,组建了增资工作团队,建立起高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全力为本次增资保驾护航。

  在方案设计阶段,北交所对增资方案的制订提出合理建议并协助三峡新能源进行多次调整和优化,尤其对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以及择优遴选要素等环节均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满足融资合理要求的基础上,推动项目以更为开放的条件面向市场,以达到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的目的。同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本次增资涉及诸多商业机密,北交所推动增资工作团队对相关信息实施闭环管理,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保障项目圆满完成。

  (二)建立意向投资人档案,为择优遴选打下基础

  增资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因广阔的发展前景引发市场强烈反响,大量意向投资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来访等方式咨询,其中电话咨询400多次、网站点击量达5000多次,咨询内容涉及融资方情况、项目情况以及投资程序等方面。

  为最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对工作效果的影响,北交所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一方面,自增资公告发布开始,北交所对投资人咨询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及时向融资方反馈意向投资人关注的问题,为融资方组织开展访谈和调研等活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北交所认真登记查阅资料的意向投资方信息,建立起完整的意向投资人档案,并将相关数据提供至融资方,为融资方组织开展择优遴选工作做好铺垫。

  (三)多措并举披露信息,有效提升投资人决策效率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北交所紧密结合交易各方需求,通过多种措施保证项目信息的分层分级披露,有效提升意向投资方投资决策的效率。

  一是利用融资方信息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披露信息。融资方信息数据库是北交所推行信息分级披露的工具,是北交所在征得融资方同意后,搜集整理融资方多种信息并建立的数据库,内容包括融资方当前操作的主要项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盈利情况、主要大额经济合同等信息。意向投资方按融资方要求向北交所提供基本信息材料及《保密承诺函》等相关材料后,即可通过北交所网站下载融资方信息数据库。融资方信息数据库是对增资公告的有效补充,可为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价值判断和风险评估等活动提供重要辅助。目前,根据融资方的意愿和要求,北交所将融资方信息数据库模式主要应用于拟募集资金金额较大的项目,工作效果良好,今后将继续进行推广。三峡新能源项目是北交所利用该模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全面披露的又一次成功尝试,获得交易各方的好评。

  二是协同融资方组织现场访谈。2017年10月27日,融资方开展意向投资方访谈活动,北交所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共有53家意向投资方、约100人次参加活动。活动中,北交所首先梳理出咨询阶段相对集中的共性问题,由融资方做统一解答;其次,按照“每一个意向投资方都有机会提问”的原则,由融资方现场回答个性化问题,推动投融资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随后,北交所认真讲解相关交易程序,帮助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业务规则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三是配合融资方组织开展现场调研活动。为加深意向投资方对新能源业务的了解,北交所配合融资方组织两次现场调研活动,先后赴融资方旗下重要的新能源项目——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国内首个商业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河北曲阳光伏电站(国内最大的山体光伏电站)实地考察。调研中,各意向投资方详细了解以上项目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对融资方的发展前景、企业文化等有更加深入的认识,为投资决策提供更多依据。

  (四)严格把控交易环节,促进交易合规进行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北交所始终坚持“规范为本”的理念,对意向投资方信息保密和资料审核、咨询解答口径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尤其针对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进行严格把控,以“秒”为单位进行精确计算,从细节上保证交易的合规性,充分体现出规范交易的功能。

  在北交所多层次信息披露和全面服务的保障下,项目在公告期间共征集到16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高达286亿元,远远超出融资方预期。根据增资方案要求,经过多轮次沟通协商,北交所协助融资方设计出科学严谨的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北交所高效协调、周密安排,获得投融资双方一致好评,保障交易合规进行。

  三、项目结果

  2017年12月26日—27日,经过两天的竞争性谈判,由评审工作组审议并经三峡集团批准,最终确定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融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石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家企业为战略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117.4628亿元,增值金额23.34亿元,溢价率达到9.31%。

  本次增资为三峡新能源及时筹集了发展所需资金,更为三峡新能源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第一,本次引入的8家战略投资方分别为5家国有企业、1家券商旗下投资机构以及2家民营投资机构,成功实现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各股东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动三峡新能源做强做优做大。第二,本次引入的国有企业中,包含3家中央企业,2家地方国企,均为近年来致力于发展新能源业务的企业,本次资本的融合体现出央企之间、央地国企之间的协同效应。第三,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本次引入的部分投资者可拥有三峡新能源的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席位,将进一步完善三峡新能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灵活高效的运营机制,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启示

  (一)产权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增资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从三峡新能源项目可看出,北交所的服务能力在全面增强:一是通过对投资人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对增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对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进行精确计算等举措,北交所进一步细化了增资业务流程,推动项目价值实现最大化;二是在严格把握交易所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北交所充分发挥交易组织方的作用,不断深化在方案设计、信息披露和择优遴选等关键环节的参与程度,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和价格水平;三是从项目接洽阶段开始,针对每次会谈、项目进展等关键点,北交所都全程进行了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做到交易环节全留痕,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工作档案。

  (二)产权资本市场在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企混改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与混改的合作伙伴;二是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三峡新能源增资项目证明,产权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发现投资者、发现价格”的能力,在提高国资国企改革过程透明度的同时,能够充分发现交易价格,体现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接下来,产权市场应深刻认识自身作为资本市场的独特价值,不断完善规则体系,全面提升投行服务能力,强化互联网技术支撑,在恪守三公平台的前提下,全面深化在企业增资业务中的参与程度,持续提升国资交易的规范化水平和交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