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共建“信用京津冀”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会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在构建现代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上迈出重要一步,对完善区域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协同机制,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维护区域一流竞争环境、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框架协议从信息共享、规则互认、“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监测分析、创新引领等方面明确了信用协作基本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力度,向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放共享涉企信用监管数据。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京津冀信用数据共享专区,助力信用信息跨区域互认,加强信用监管数据互认共享共用,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更好支撑数据高质量应用,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格局。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创新。把握三地区域差异,着力推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信用监管工作情况等的比较分析。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内统一的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地方标准,探索信用激励创新机制。
  以共建“信用京津冀”为重要工作抓手,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提升服务区域协同发展质效。积极融入并主动服务和支撑重大国家战略,在优化提升信用服务等方面,强化异地同标、协同共治,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会议还提出,要发挥市场监管总局共建“信用京津冀”工作专班的牵头抓总作用,通过进一步签订子协议等方式,推动框架协议落实落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快推进协议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