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就央企经营、主要职责、制度运行等8个方面给出了详细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推进会上强调,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确保“五个到位”,将首席合规官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把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聚焦关键领域,扎实做好“三张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到位;将风险排查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查改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强化子企业合规作为关键任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管理办法》来看,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中央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此外,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央企新能源投资陆续收紧了新能源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核,主要体现在项目手续、土地使用以及收益率考核三方面。
  一方面,在今年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中,部分项目被认定为路条买卖或者手续不全等面临取消补贴资格或者降低补贴电价的风险,导致央企在收购项目中面临极大的不确定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用地政策收紧,用地风险问题也在凸显,央企对于收购存量项目的手续合规性的要求也愈发严格。目前,土地性质的合规性已经成为央国企上会立项的一个基本条件。
  再者,在审计压力及相关考核下,也进一步提高了央企的合规性审查,包括削减企业层级、资产负债率、利益输送等等。
  随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正式印发,电力央企在新能源项目开发、并购方面的合规性或将迎来更严苛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