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促乡村振兴 低碳发展助“双碳”实现

  ——内蒙古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交易可行性评估案例

  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发电替代传统发电的重要形式,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燃烧化石能源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还可以通过出售电量获得经济收益。北京绿色交易所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建设运行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试点项目为契机,充分评估以光伏发电产生的碳减排量参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的可行性,探索实现“电”与“碳”的双重交易和双重收益,有效形成防止返贫长效保障机制,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同时,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充分开发利用光伏资源 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将太阳产生的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发电方式。根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和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联合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清洁生产研究报告》显示,光伏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0至50克每度,而煤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达796.7克每度。由于光伏发电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设施寿命中产生持续的减排效果,在可供开发的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对乡村振兴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的有机结合起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大力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明确提出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明确提出推进“低碳扶贫”,鼓励大力开发贫困地区碳减排项目并积极参与国内外碳排放权市场交易;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应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应达到12亿千瓦以上;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应达到80%以上。由此可见,光伏产业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中将大有作为。

  在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31座集中电站和430座村级电站已全部纳入国家财政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范围,涉及11个盟市43个旗县,共带动2187个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东南部的敖汉旗,是东北和京津冀地区农畜产品的重要供给基地,该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耕地土质贫瘠,加之水缺、风大、霜冻等因素,贫困发生率一度高达57.2%。敖汉旗虽然气候条件比较恶劣,但光照却非常充足,这使得光伏发电相比其他新能源项目体现出显著优势。随着乡村振兴步伐的加快,充分挖掘太阳能资源已成为敖汉旗探索新发展思路的关键切入点。

 

  光伏电站逐步建设 减碳价值亟待开发

  为加快推进低碳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敖汉旗先后承建了两批共计26座村级光伏电站,规模共31482千瓦。除可以为贫困人口带来售电收益外,同时也具备了将基于清洁能源发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出售并获取收益的可能性。但是,由于敖汉旗项目面临电站位置分散、地理条件恶劣、施工难度较大、调度效率较低等困难,项目建设和运维成本压力极大,敖汉旗在现阶段难以确定资金投入能否产生足够的碳减排收益。因此,针对光伏发电可产生的碳减排量按照CCER市场价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规划推动碳收益的实现,成为敖汉旗项目亟须落实的一步。

  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CCER交易机构,在得知敖汉旗的需求后,凭借自身交易平台信息优势与十余年的碳减排核算服务经验,开展了一系列专业、细致的工作,为敖汉旗光伏电站碳减排潜力与CCER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通过制定项目规划,帮助敖汉旗树立以光伏促振兴的信心,为其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指明方向。

  一方面,开展信息汇总梳理。北京绿色交易所选取了敖汉旗承建的26座光伏电站中的17座作为试点,提供电站开发CCER项目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开展前期评估。针对每座试点电站,北京绿色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力量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工作,梳理技术难点,为后续的现场调研打下扎实基础。

  另一方面,推进预期收益分析。在半年的时间内,北京绿色交易所先后四次深入项目现场,积极与扶贫电站主管单位沟通,实地了解扶贫电站文件审批、运营、监测和数据管理等情况,查看审批文件具体内容,评估CCER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在对全部试点电站进行摸底后,北京绿色交易所对敖汉旗项目参与碳交易的预期收益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图1:敖汉旗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现场

  根据评估结果显示,敖汉旗17座试点光电站建设成功后,预计每年可产生约35962吨碳减排量,在当时CCER交易价格人民币20元每吨碳减排的基础上,每年可产生71.9万元收益,平均每度电可增收约0.02元;按照远期预测CCER价格50元每吨碳减排测算,每年可产生179.8万元收益,平均每度电可增收约0.05元,具备有效支撑试点电站每年将近200万元运维费用的潜力。因此,即便不考虑发电本身产生的收益,单纯通过CCER交易即可覆盖很大部分的电站运维成本。因此,敖汉旗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推进,除在技术上可行外,也具备了参与CCER交易的可操作性与经济合理性。

 

  表1:敖汉旗试点电站CCER预期收益分析

  为保障敖汉旗项目碳减排量顺利纳入CCER交易市场,北京绿色交易所为敖汉旗制定了后续项目实施方案,并为项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进行全面规划。例如,推动逐步放宽对光伏电站减排收益证明的要求、引导碳排放履约企业和对口帮扶单位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等支持政策。最后,北京绿色交易所会同国家电网公司组成联合工作组,将相关的工作、研究成果集合,编制成《村级(联村)光伏扶贫电站参与碳交易实施路径研究——基于内蒙古赤峰敖汉旗的实证分析》报告,为敖汉旗项目落地并在未来参与CCER交易做出扎实铺垫。

 

  彰显专业服务优势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北京绿色交易所通过细致的调研、考查与研究,对旗县一级行政单位整合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源、统一开发CCER项目进行论证,无论是项目开发主体企业的选择与技术可行性,还是成本收益分析和后期收益管理分配机制,都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图2:敖汉旗光伏发电设施

  通过为敖汉旗提供专业碳减排与碳交易潜力评估、规划制定服务,体现出北京绿色交易所可在项目开发、审核、专家评审、登记和交易全流程支持的专业优势。整体服务方案为电站资产的保值增值引入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形成了防止返贫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双赢,对助力乡村振兴与践行“双碳”目标的有机结合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探索光伏开发,发挥示范效应。北京绿色交易所首次尝试将光伏扶贫项目纳入CCER项目开发与碳交易范围,改变光伏扶贫电站作为纯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行的项目,并无与碳减排项目开发相关实操案例的情况。伴随光伏减排的广阔前景,对实现未来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开发与碳交易起到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效果。

  其次是实现资源整合,提升项目效益。光伏扶贫电站普遍存在单体电站装机规模小、位置较分散、运维成本高昂的现象,而将预期碳收益进行量化,有助于整合同类小型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统一打捆、集中开发、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最后是提供专业服务,推进进场交易。在全国碳市场的全面启动和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之前,北京绿色交易所为敖汉旗项目的CCER价值实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自身与碳市场及相关政策的高效衔接,引领各光伏项目业主积极促进交易规模的扩大。

  抓紧碳市利好,实现“两个确保[1]”。北京绿色交易所探索将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量开发成为温室气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正是在助力我国实现“碳中和”过程中推进绿色减贫、生态扶贫,长期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举措。“碳中和”未来已来,北京绿色交易所将进一步探索光伏发电的可持续、绿色发展模式,减少温室气体产生,加快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的同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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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两个确保”指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