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会员资格管理、规范会员执业活动、加强会员席位管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北交所制定了《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违规处理实施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驻场管理细则》等配套实施细则文件,现予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现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产权交易所
  2011年7月1日


附件:
1.0《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
1.1《会员代表推荐函》
1.2《会员年检报告书》
1.2.1《经纪执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1.3《授权委托书》
1.4《会员资格转让申请书》
1.5《会员资格注销申请书》
2.0《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3.0《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驻场管理细则》
3.1《会员席位使用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