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122410时至20221225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cbex.com.cn,户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翰林书香苑(第1#12#门市1#楼西数第一栋)建筑面积248.07㎡,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为1736490.00元、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北交互联用户名、北交互联帐号,法人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1124日至20221223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本法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和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欠费),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有关税务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拍卖竞价前北交互联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存款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账号:5000008308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未按指定期限内汇入拍卖成交余款,出现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0417-2696688

监督电话:0417-2878092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4006228668

联系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742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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