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2项机器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R2020BJ1002088),项目信息披露中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2、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下载并打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另行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补充为:“2、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下载并打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另行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项目信息披露期和自由报价期延长五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北京产权交易所
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