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报告介绍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一是贯彻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构建企业改革发展坚强保障。国资委完善践行“两个维护”的体制机制,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彰显大国重器责任担当。三是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四是精准抓好着力点,增强“两链”自主可控能力。五是推动布局结构优化,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印发出台。编制《“十四五”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全国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创新构建覆盖全国国资系统的三级规划体系。中检集团转隶、国家管网集团资产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等多项任务顺利完成,南水北调集团、中国广电股份等中央企业成功组建,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出台《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名录公示制度。第二,研究完善财政金融奖补措施,支持实施国家战略部署。农业保险2020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4.9亿元,提供风险保障4.1万亿元,积极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第三,加强金融企业监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第四,支持普惠金融提质增效,助力经济民生薄弱环节发展。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助力保居民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复工复产。第五,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填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空白;发挥资产保障作用,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工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部署要求。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坚决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夯实国家安全资源基础;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报告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统一,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项制度,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以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逐级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推动,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新突破,牵引带动整体改革,开创国有企业改革新局面;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为目标,加快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夯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适时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统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严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主线,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报告部际协调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