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权交易所4月7日消息,北京环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高于30%,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支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北京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环境)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3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一级企业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环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北京环卫集团开展京外环卫业务的唯一平台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后续将启动股改上市。据2021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公司截至2021年底共实现利润总额9.01亿元,归母净利润6.22亿元。

  北京环境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境综合服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卫技术研发、环卫工程建设等固废管理领域,可为客户提供环卫与固废项目规划、工艺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公司总资产约120亿元,总收入超70亿元,年处理生活垃圾超1000万吨,道路作业面积超4亿平方米。公司拥有各类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70多家,项目遍布贵州、海南、四川、广东、江苏、安徽、新疆、甘肃、山西、河北、辽宁、黑龙江等20个省市地区50多个市县,是国内环卫领域较大的投资服务商。

  在投资方资格条件方面,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意向投资方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投资方资格条件还包括意向投资方不得为联合投资体等。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此外,意向投资方不得为联合投资体。在投资方遴选方面,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条件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期满,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程序,如进行遴选,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六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持股比例及其增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