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210月2010时至20221021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otc.cbex.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安徽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2套机器设备(磁控镀膜设备1套;钢化电炉机组及配套电柜9组一套),评估总价为658440元。

起拍价:460908元(第一次拍卖),竞买保证金8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5天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9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标的现状为准,如有缺损不影响成交价格,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示:标的按现状拍卖,请意向竞买人实地查看。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相关文书按现状提取拍品,提取过程中,所产生的拆卸费、搬运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221015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竞价结束前按公告规定金额在网络平台以实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以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2022年10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于202210月28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6232613210000110145),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交付买受人后,拆卸、搬运、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拆卸、搬运过程中买受人需做好安全防护,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标的自交付时起,所有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拍辅机构无关。

八、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需相应延长办理时间,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九、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71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0556-555375581525568012413955674666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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