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122210时至2021122310时止(延时除外)在梁山县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鲁H827D0别克牌汽车一辆

起拍价:44627.8元,保证金:5000元,增加幅度:500

初次登记时间2016920日,车辆保养一般。检验有效期2022-9-30、保险有效期2021-10-09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自行承担成交车辆无法入户的责任。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买受人承诺承担成交车辆过户和车辆过户前所需补交、补办、补审、保险、违章罚款、扣分等所有项目产生的费用。本次拍卖车辆如有商业保险的,由买受人自行到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保险的过户手续,保险无法办理过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车辆号牌不随同车辆出售。

4、拍卖成交车辆移交买受人后,因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后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节假日顺延)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H827D0别克牌汽车一辆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梁山县人民法院

帐号:1549 1101 0400 34177

开户行:农行山东梁山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7-65885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7-6588649(王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19853163357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梁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