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42910时至202143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 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手表(编号:015-001-446-036)

起拍价:14元,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1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如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以及竞价程序中,因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其他确有充分适当的理由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竞价程序结束前10分钟内以及延时竞价期间均无法停止拍卖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交申请,如因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需向本院异议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院异议审查部门审查后出具暂缓执行建议书移交执行局暂缓拍卖程序。如因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预留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的时间不足以致本院完成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操作等工作的,一切责任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负担,与本院司法行为无关。另,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相关风险和损失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承担。

 

三、咨询时间:本院已委托北京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和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社会辅助事务。自20214916时起至202142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收咨询,咨询电话:赵女士:15601201555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指定的司法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同司法拍卖,包括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内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法院的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时,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权拒绝并可以向本公告的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个人名义与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签订的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从事的民事活动范畴,与本院司法拍卖行为无关。请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提高警惕。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显现的或者隐性的瑕疵,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知悉或者愿意接受所有瑕疵。同时,本院不保证标的物为正规品牌,不保证原所有权人系正规渠道购买,亦无法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以及正常使用的期限,并且不负由于产品质量导致的给买受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并保证在拍卖成交户谨慎使用标的物。

特别提示:本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照片和视频仅供参考,实物状况以交付时为准,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特别提示:此次拍卖标的为刑事案件判决没收的标的物,本院无法保证标的物的材质、完整、能否正常使用等情况,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七、标的物交付由法院通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需要维修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需要邮寄的,本院将采用快递到付方式交付该拍卖标的物。

八、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人的情况,以本次拍卖标的物成交前相关人员向本院实际申报并经确认审核后录入系统数据为准,如有相关权利人申报优先购买,应当在拍卖成交前合理期限内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申请优先购买的权利凭证,如预留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的期限不足以致法院审核、确认、录入和审批工作的一切责任由相关权利人自行负担。本次拍卖公告不具有确认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效力,亦不具有排除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效力,请优先购买权人和意向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理性参加司法拍卖。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届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北交互联实名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十、拍卖竞价前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518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0114371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589156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户名中的‘()’为英文半角,汇款时请注意。

特别提示:关联案件执行中,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以每件标的物单独分别付款为原则,同一买受人竞拍成功多件标的物的,应将尾款分别汇入本院公告指定账户(一案一账户),不得汇总汇入其中某一个账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0122283

监督电话:010-80122283

网址:https://otc.cbex.com/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