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恒盈懿丰农牧有限公司名下林木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来源: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0-10-27 16:54 【打印】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河南恒盈懿丰农牧有限公司名下林木资产的
拍卖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7日10 时至2020年11月28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户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为河南恒盈懿丰农牧有限公司持有的林木资产,主要为种植的松树及栎树,具体情况如下:
1、宗地一:林权证编号豫(2017)确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155号,面积413.8亩,林权终止日期2081年5月8日;
2、宗地二:林权证编号豫(2017)确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158号,面积435.97亩,林权终止日期2081年5月8日;
现场勘查委估资产长势一般。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电话附后)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北交互联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0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驻马店雪松路支行,账号:
62284020470229053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6-21669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96-2166805(许法官)
北京互联技术咨询:400-602-8668 010-66295785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