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2020101910时至20201020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otc.cbex.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徽省临泉县幸福路南侧利华中央公馆16#203室住房,总面积120㎡,房地产权证号:临房字第0007065号,评估总价为80万元。

起拍价:80万元(第一次拍卖),竞买保证金8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1018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房产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商品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该标的现状目前有人长期居住生活,清场较为困难。竞买人请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201017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竞买人于拍卖竞价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足额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账号:181244763665)或网络拍卖平台,并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20201017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于20201027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账号:181244763665),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相关事宜及有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产权转移登记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双方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8-6403163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18855839335

临泉县人民法院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