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陕西省三原县清河工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0-09-17 16:58 【打印】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户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陕西省三原县清河工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包含室外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
权益概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三国用(2012)第I-0983号,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9.12.29,使用权面积为30000.03㎡。地上共6幢房产,建筑总面积为18704.02㎡,棚面积为414.53㎡,硬化路面面积6432.98㎡,围墙面积为497.88㎡,铁艺围墙面积为740.85平方米,建筑密度为62.35%,容积率为0.6235,绿地率为14.00%。地上其他附属物详见评估明细表。
实物概况: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8704.02㎡,共6幢建筑物,建成于2008年,其中:幢1、幢2、幢6为混合结构,用途为工业,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顶棚刷涂料,塑钢窗;幢3、幢4为其他结构,实际为彩钢板房;幢5为钢构结构,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室内层高约8米,四周围护及顶棚均为彩钢板。配套有水、电等基础设施。
土地状况: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较高,地面道路已硬化,绿化率较高,综合环境较好,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较齐全。
序号 | 项目 | 层数 | 建筑面积 (㎡) | 结构(材质) | 用途 | 单价(元/㎡) | 总价 (万元) |
1 | 幢1 | 1 | 49.82 | 混合 | 工业 | 906 | 4.51 |
2 | 幢2 | 1 | 45.23 | 混合 | 工业 | 906 | 4.1 |
3 | 幢3 | 1 | 28.98 | 其他 | 工业 | 185 | 0.54 |
4 | 幢4 | 1 | 51.52 | 其他 | 工业 | 185 | 0.95 |
5 | 幢5 | 1 | 18409.5 | 钢构 | 工业 | 879 | 1618.2 |
6 | 幢6 | 1 | 118.97 | 混合 | 工业 | 906 | 10.78 |
7 | 硬化路面 | - | 6432.98 | 混凝土 | - | 180 | 115.79 |
8 | 简易棚 | - | 414.53 | 轻钢 | - | 120 | 4.97 |
9 | 围墙 | - | 497.88 | 砖砌 | - | 150 | 7.47 |
10 | 铁艺围墙 | - | 740.85 | 铁艺 | - | 155 | 11.48 |
小计 | 1778.79 | ||||||
序号 | 土地证编号 | 使用权面积(㎡) | 地类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用途) | |||||||
1 | 三国用(2012)第I-0983号 | 30000.03 | 工业 | 出让 | 2059年12月29日 | 245 | 735 |
合计 | - | 2513.79 |
起拍价:1759.653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相关纳税主体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北交互联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账号:81111010128010465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3-3769601司法辅助电话:19137173888
监督电话:0373-376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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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