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 NG9831昊锐牌SVW7209CJD小型轿车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30日16时至2020年5月31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车牌号:新 NG9831;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昊锐牌 SVW7209CJD;车身颜色:灰色;使用性质:非运营;转向形式:方向盘;轮胎数:4;发动机号:015654;车辆识别代码:LSVCC23TXA2803729;总质量:1930Kg ;核定载人数: 5 人。该车初次登记日期 :2012 年 02 月 09 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 2020 年02 月;车辆行驶总里程数为:112787 公里。

起拍价:37115.89元; 保证金:3700元;增加幅度:37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新鑫荣司辅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机动车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新鑫荣司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咨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前与拍辅机构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银行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疆新鑫荣司辅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650501708837000001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

银行行号:10588800012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蒙主任1867148997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O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