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1910:00至2020年42010:00(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cbex.com.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涪陵区荔枝办事处顺江大道大塘路口“君临天下”1-18-3号住宅用房及室内家具家电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荔枝办事处顺江大道大塘路口,所在小区名称君临天下,建成代约为2009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1111日,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所在楼栋共30层,配两部电梯,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8层,房屋建筑面积91.11,房屋套内面积75.23㎡,每层6户,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占有并使用。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2.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修价值,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详见附件“家具家电明细表”)3.据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于物管处了解到,截止2020229日该标的物水费、物业管理费欠费共计731.7元(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8.78万元,起拍价:41.146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000(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3-68720133,15696348718(咨询、预约看房)。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也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010-83143015。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06525947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机构: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720133, 156963487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2734;

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010-83143015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〇年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