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哈密市东河区阿牙小区205号楼1单元16右室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11日16时至2020年1月12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物位于哈密市东河区阿牙小区205#-1-16右室住宅,建筑面积为78.5平方米,法定用途及现状用途均为住宅用房。楼栋为总层数6层,标的物位于地上6层,砖混结构,南北朝向,房屋权利性质为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4平方米。   

 2、该标的物四至:东临青年南路;西临建国北路;南临阿牙路;北邻地质小区。该小区临近伊州区四小,周边交通便捷,地段优势,区域内医疗、商场购物、休闲娱乐、银行等配套设施成熟,道路均为哈密市交通主干道,有公交2路、3路、5路、15路、17路、18路等线路从附近经过并设有停靠站点,交通便利。小区内绿化率高、环境好,周围生活、服务配套设备设施完善。该标的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3、经现场勘查,物业费及垃圾清运费已缴清;尚欠缴2019年采暖费1491.5元;水费、电费均正常使用无欠费,截止2019年12月10日该房产尚有抵押贷款264751.57元未还清。

起拍价:263874元,保证金:26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在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和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理费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标的物开拍当日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付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9919042677104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交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010-66295785。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1-3713335  18299307973王主任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