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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07]2141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北交所规范进行。北交所在国资交易服务中心设国资七部,重点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