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然人股东账户基本信息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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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账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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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则递交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公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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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还需持新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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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股权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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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登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法人股东股权账户基本信息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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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出具的《股权账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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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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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出具的法人单位注册材料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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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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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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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股权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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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登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