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支付对价没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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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日前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支付对价水平的高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郭建新称,在支付对价问题上,国资委鼓励创新,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把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保护流通股股东长远利益结合在一起。国企支付对价水平的高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切由市场化机制决定。至于支付对价与国有资产流失之间的关系问题,郭建新回答称,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平衡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国资委支持这种尝试。 据初步统计,从试点结束后到9月28日止,共有4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中央企业控股的有8家,地方控股的有32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