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之后重披战袍再度出征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 邓志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号令)生效施行三年多来,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问题,我们在统一认识、形成制度、建设市场、加快流转、防止流失、实现增值、遏制腐败、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仍然面临着增强制度权威性、提高市场诚信水准、加强市场规范、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和有效监管,不断增强市场诚信、加快市场创新。 主要进展不可否认 统一了制度,形成了市场,加快了流转,防止了流失,形成了共识。产权交易市场是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式资本市场的特色组成部分,是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同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为改革增加了动力,为稳定增强了基础,为发展增添了机遇,为反腐增大了力度! 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由行政审批决定转向经由市场配置完成,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下,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三年多来,我们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不可否认的巨大进展。 第一,统一了制度。 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交易,是我国在反对腐败、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探索。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有关部委以三号令为基准发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各地根据三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地方条例、政府令或国资委文的形式出台了一系列地方规章政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也按三号令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部门和操作规范。 第二,形成了市场。 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上海、天津、北京三家产权交易所作为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三家市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全面加强了机构建设。各省区市也分别选择确定了各自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在选定过程中,多数地方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大力度的重组和整合。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65个产权交易市场被省级以上国资委选定为可以从事相应级次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第三,加快了流转。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破解了企业国有产权该不该卖、该由谁卖、该卖给谁、该以何种方式卖和该卖个什么价等一系列难题,解除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体制改革中极易引发争议和混乱的产权困扰,使企业国有产权得以顺利流转,国企改革得以在产权层面上规范有序的展开和深化,由市场配置国有产权资源的目标基本实现。据统计,2006年,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上海、天津、北京三家产权交易市场,共转让国有产权3168宗,实现转让金额901亿元,与这些产权的资产评估值758亿元相比,增值了143亿元,增值率达到18.8%,其中,为中央企业实现的转让增值率达到了22%,是历年来的最高水平。 第四,防止了流失。 三号令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通过明确权责、规范程序、公开操作、强化监管,给企业内部职工、相关债权人、企业出资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以相应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决策权。按照国务院要求,国资委牵头六部委对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在产权交易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各类违规问题。按照中纪委要求,我们及时开发建设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对京津沪三地国资委和产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现了适时监测。这些制度和措施,极大地改变了过去普遍存在的经营者擅自决策、少评低估、暗箱操作、自卖自买等混乱状况,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护了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产权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和谐。实行进场交易制度之前,行政审批方式下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总是要在资产评估值以下打折出售,资产评估值是转让价格的最高值;实行进场交易后,意向受让人在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展开竞争,资产评估值是转让价格的最低值。两种方式相比,交易标的大大增值。以2006年为例,仅中央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京津沪三个产权市场就至少多创造了200亿元以上的国有收益。 第五,形成了共识。 三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引下,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按照三号令的精神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全社会的充分肯定,也获得了联合国、世界银行和透明国际组织的一致好评,引起了全球跨国公司、投资银行和各类基金的高度关注。在产权市场上,企业国有产权通过广泛披露转让信息有效发现了买主,通过引发意向受让人的激烈竞争有效发现了价格。通过这个阳光市场,实现了卖方公开规范地卖,买方公平合法地买,审批方公正高效地批,使那些对改革的怀疑、观望、等待和担心得以及时消解,从而加快了改革步伐,加大了改革力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产权交易市场是国有产权退出的阳光通道,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式资本市场的特色组成部分,是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同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为改革增加了动力,为稳定增强了基础,为发展增添了机遇,为反腐增大了力度! |


